以下为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卷选用情况与各省级行政区具体安排整理,便于对照本省使用的全国卷、自主命题卷及外语、选考等特殊政策。

2025年试卷选用情况

2025 年,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高考试卷有全国一卷全国二卷文理综合卷。其中全国一、二卷仅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且外语科目中仅英语区分全国一、二卷;其他小语种(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不区分全国一、二卷,统一使用同一套试卷(一般称为外语小语种全国卷)。文理综合卷仅适用于 2025 年尚未完成新高考改革的新疆、西藏,该套试卷仅有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

由省级教育考试院自主命题的高考试卷有北京卷天津卷上海卷。其中北京卷、天津卷不命题外语小语种试卷,直接使用外语小语种全国卷;上海卷单独命题外语小语种试卷。

对于已经新高考改革的地区,选考科目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成部分,被称为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计入高考总成绩,由各省级教育考试院自主命题或联合命题。

2025 年高考中:

  • 全国一卷: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
  • 全国二卷: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北京卷、天津卷、上海卷: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

广东省的英语听说考试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自主命题,不计入全国一卷英语听力部分(详见下文广东省说明)。

各省级行政区试卷使用情况

北京市

北京卷。除外语小语种科目使用全国卷外,所有科目自主命题。外语科目听力部分有两次考试机会。

天津市

天津卷。除外语小语种科目使用全国卷外,所有科目自主命题。外语科目有两次考试机会。

河北省

全国一卷+自主命题选考科目

山西省

全国二卷+联合命题选考科目。英语听力不计入总成绩,笔试部分部分题目分值扩大使满分变为150分。

内蒙古自治区

全国二卷+联合命题选考科目。外语听力自2025年起计入总成绩。

辽宁省

全国二卷+联合命题选考科目。外语语种仅能选择英语、日语、俄语。

吉林省

全国二卷+联合命题选考科目

黑龙江省

全国二卷+联合命题选考科目

上海市

上海卷。包括外语小语种在内的所有科目均自主命题。外语科目有两次考试机会。外语听力自2025年起并入听说测试,笔试部分调整为105分钟115分。

江苏省

全国一卷+自主命题选考科目

浙江省

全国一卷+自主命题选考科目。外语和选考科目有两次考试机会。

安徽省

全国一卷+自主命题选考科目

福建省

全国一卷+自主命题选考科目

江西省

全国一卷+自主命题选考科目

山东省

全国一卷+自主命题选考科目。外语听力自2025年起恢复为一次考试机会、与笔试合并进行。

河南省

全国一卷+自主命题选考科目。外语听力不计入总成绩,笔试部分按120分满分制计分后乘以系数1.25,四舍五入计算总成绩。

湖北省

全国一卷+自主命题选考科目

湖南省

全国一卷+自主命题选考科目

广东省

全国一卷+自主命题选考科目。英语不使用全国一卷的听力部分,以单独举行的英语听说考试代替,自主命题,分值20分,笔试部分按120分满分计分再折算成130分后,加上听说考试成绩,四舍五入计算总成绩(笔试部分仍然和其他省区一样考120分钟);其他小语种考试听力部分不变,仍使用全国卷。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全国二卷+自主命题选考科目

海南省

全国二卷+自主命题选考科目。外语科目不能选择除英语外的小语种。

重庆市

全国二卷+自主命题选考科目

四川省

全国二卷+自主命题选考科目

贵州省

全国二卷+自主命题选考科目。英语科目听力部分有两次考试机会;其他小语种考试听力部分不变,仅有一次考试机会。

云南省

全国二卷+自主命题选考科目

西藏自治区

全国二卷+文理综合卷

陕西省

全国二卷+联合命题选考科目

甘肃省

全国二卷+自主命题选考科目

青海省

全国二卷+联合命题选考科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全国二卷+联合命题选考科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全国二卷+文理综合卷。外语听力不计入总成绩,笔试部分按120分满分制计分后乘以系数1.25,四舍五入计算总成绩。